2013年11月22日下午,中国海洋大学极地政治与法律研究所执行所长郭培清教授,在上外国际关系与外交事务研究院作了题为“超越遏制、锻造和谐:中国的北极之路”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上外国关院中国海外利益研究中心主任汪段泳副研究员主持。
郭教授的讲座内容包括中国的北极利益、“努克标准”分析、北极理事会观察员的现实价值、北极理事会的功能与中国的战略对策、北极治理模式一览、中国的北极参与方式六个部分。
郭教授首先从气候/环境利益、科学利益、航运利益、资源利益、战略利益五个角度详细阐述了中国的北极利益。通过举例如北极海冰融化与近年来中国频发极端天气事件之间的密切关系,东北航道、西北航道的开通在经济成本和航运安全上为中国远洋运输提供的极大便利,俄、美等大国因其北方存在所支持起的全球战略态势,为北极与中国利益之间的关系做了简洁直观的解说。
接下来,对于作为非北极国家的中国在参与北极事务面临的主要国际法问题——“努克标准”,郭教授分别从其内在的逻辑悖论与合法性角度做了深入辨析,指出海洋权益纠纷的复杂多维、有关国际法规则的不明确和相互抵牾、历史性权利与当代现实之间的距离,为中国涉足北极提供了挑战与机遇。
对于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国际机制,郭教授以其参与实际工作的亲身实践为例,指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席位对中国意义重大,中国可以全面参与北极理事会下属的六个主要部门的工作,增强话语权,同时也指出中国目前在参与北极理事会具体工作中的种种不足。同时,郭教授也解释了为何相关利益国家愿意接纳中国。他认为,接纳中国为观察员是北极国家基于现实考量的双赢选择,如中国再次被排斥,中国将自行其是,变成制度的挑战者。北极理事会制度的权威性和合法性需要与北极事务有密切关系的非北极国家的支持,否则将面临合法性赤字。另一方面,北极国家在经贸往来上也无法撇开中国。
接着郭教授从功能角度评估了北极理事会的自身定位,北极理事会作为软法机构,没有立法权和执法权力,其执行监督能力不足,掌握的资源有限,且回避重要问题:安全与渔业。同时,北极的各项具体事务在联合国框架内都有对应的组织来协调,在这些方面北极理事会充其量是一个旁观者。因此,不能对北极理事会观察员席位带来的收益持过高期望。
对于当前实际执行的和设计中的北极治理模式,郭教授介绍了国际上的主要观点和方案,并做了评析。
最后,郭教授为中国的北极参与方式提出了四点建议:一、充分利用既有国际平台,比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原居民权利宣言》等;二、开辟新领域、探索新的身份认同;三、增强同观察员国家之间的协调;四、积极开展与北极国家的双边外交。
在答问环节,我院正在从事北极问题研究的几位师生从自己的工作内容出发提出了具体问题,郭教授均给予了精辟解答。国关院常务副院长武心波教授、加拿大研究中心主任钱皓教授,对郭培清教授在北极研究方面给予我院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讲座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结束。本次讲座参加者以国关院相关研究方向师生为主,也吸引了外校师生慕名前来。
郭培清教授是我国著名的北极事务与国际问题专家,长期从事北极政治与法律问题研究,发表了大量研究成果,2009年出版专著《北极航道的国际问题研究》,是这个领域中引用率最高的文献之一。郭教授还积极参与一线实际工作,发起建立了机制化的中俄北极论坛,在国际北极事务领域具有重大影响。
(文:陆兆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