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外交事务研究院招聘及招聘制度(2008年)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12-20浏览次数:163




为适应我院学科发展要求,提升科研实力,壮大科研队伍,创造“开放、多元、竞争、和谐”的学术环境,我院拟在国内外公开招聘学术英才。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招聘原则,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学术英才。

二.为促进开放、多元与竞争的学术氛围,本院一律不招聘本校/本专业毕业的应届博士生。对本校/本专业毕业后在其他科研机构取得杰出成就的校(院)友,根据竞争原则再作聘用,在同等条件下,以非本校/本专业毕业研究人员优先录取为原则。

三.本院最近五年重点发展方向为国际组织研究,欢迎从事与国际组织研究有关的国际法、政治学(国际关系)、行政学、经济学、新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相关专业的博士或研究人员应聘;本院提倡学术研究百家争鸣,鼓励个性研究,同时也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应聘比较区域研究、国别研究、中国政治与外交、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政治经济学、国际政治哲学等相关职位。以上所有研究职位全年开放。

四.本院收到应聘材料后,由专人负责及时向应聘人回馈相关信息。院学术委员会和全院教师会议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初步筛选,进入初选名单的应聘者需要进行试讲,院择机安排教师或学生与应聘人员进行单独学术交流。最后录用由院学术委员会与全院教师会议投票决定,并上报校级机构审核批准。

五.招聘工作结束后,由专人及时将招聘结果反馈给应聘者。

六.招聘人员各项待遇按学校人事处及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上海外国语大学校园网、国际关系与外交事务研究院网站、《国际观察》杂志社等信息平台为本院招聘信息的权威发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