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区域国别研究”研究生暑期学校招生简章

发布者:王前发布时间:2015-05-22浏览次数:4917

2015年上海“区域国别研究”研究生暑期学校招生简章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上海外国语大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国家“一带一路”等外交战略,促进教育对外开放,在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支持下,上海外国语大学将于201589-821日举办主题为“区域国别研究”的研究生暑期学校。

暑期学校面向全国高校和海外招收学员,将邀请国内外在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领域的知名专家教授联袂授课,旨在为学生和青年教师提供与本领域名校名师交流对话的机会,同时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拓展学生的学术视野,增进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

一、招生信息

暑期学校招收学员100名,面向全国和海外各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外国语言文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心理学、新闻学、传播学等专业在读三年级本科生、在读各年级硕士生和博士生及少量以上各专业青年教师。

二、教学内容

暑期学校将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进行授课,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开展名师讲座、学术研讨、实地调研等活动。

三、举办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89日至21

地点: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

四、申请条件

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院校推荐并符合下列条件者,由我院审核确定可参加暑期学校:

(一)全国和海外各高校及科研院所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外国语言文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心理学、新闻学、传播学等专业在读三年级本科生及、各年级硕士生和博士生及以上各专业青年教师;

(二)三年级本科生需学习成绩优异,前三年总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或在其他方面特别优异者(如已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等);在读硕士生和博士生无此项要求,但须成绩优良,有较强科研能力;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申请材料

(一)2015年上海“区域国别研究”研究生暑期学校申请表(请见附件);

(二)成绩单(由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三)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四)所获专业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六)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七)学生证复印件。

六、申请流程

(一)材料报送

申请人下载并填写“2015年上海‘区域国别研究’研究生暑期学校申请表”(请见附件),并于620日前提交所有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版申请材料请打包发送至暑期学校工作邮箱sirpa@shisu.edu.cn,邮件主题请署明“研究生暑期学校报名:××学校××专业××(姓名)”。其中第2-7项申请材料均需以原件扫描并保存为PDF格式电子文档。工作邮箱设有自动回复功能,如未收到自动回复,请调换其他邮箱发送以确保无误。

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并装入A4大信封,信封正面注明申请人姓名、所在高校,并注明“2015研究生暑期学校报名”字样,请快递至:上海市大连西路5506号楼605室。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史明涛老师(收),邮政编码200083

快递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620日(以收到为准),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特别提醒:快递材料请尽量避免通过邮局EMS方式邮寄(邮局EMS不直接将快件送至我办,而是通过校收发室转发,可能出现送达滞后等问题),推荐使用能直接送达我院办公室的大品牌快递公司邮寄。

(二)预录名单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生在校专业成绩、科研能力、获奖情况、外语水平等因素综合考查,于624-25日确定暑期学校预录取学员名单,并发布在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网站的“暑期学校”栏目。

(三)回执确认

在公布预录取学员名单后,请被录取的学员在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网站上下载并填写“上海2015‘区域国别研究’研究生暑期学校回执”,并于629日前回复至暑期学校工作邮箱sirpa@shisu.edu.cn。邮件主题请署明“研究生暑期学校回执:××学校××专业××(姓名)”。如学员未按时发送回执,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最终录取名单将于628-30日确定,名单将公布在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网站“暑期学校”栏目,并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通知本人。

(四)报到事宜

具体报到事宜请继续关注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网站“暑期学校”栏目相关通知。

七、学员待遇

(一)学习证明

学员参加暑期学校课程学习并通过相关考核后,将获得上海市教委颁发的研究生暑期学校结业证书。上海高校的学员所在培养单位据此可为学员记2学分,其他高校学员由所在培养单位自行认定。

(二)经济待遇

暑期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暑期学校期间,我校将为正式学员统一安排免费饮食与住宿、免费提供讲义等学习资料、免费使用校园无线网络与图书馆,并免收学杂费,本人需承担来沪的往返交通费。

八、学员义务

学员须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需自行办理人身保险,主办与承办单位恕不负责学员在暑期学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个人行为导致的一切意外事故。

学员在校期间应遵守暑期学校与上海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不得旷课、违反校纪校规以及以任何形式干扰教学与学术交流的行为。

九、联系方式:

人:史明涛老师

通讯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6号楼605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邮政编码:200083

联系电话:(021)35372917

电子信箱:sirpa@shisu.edu.cn

国关院网站:http://www.sirpa.shisu.edu.cn/


附件 上海区域国别研究研究生暑期学校申请表.doc


上海外国语大学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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