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关于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发布者:王尔诺发布时间:2016-09-14浏览次数:588

为有序推进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2017届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根据学校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与《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办法(草案)》,现制定本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推荐工作基本原则

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直升名额,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推荐选拔工作,采取等额推荐、择优选拔,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推荐免试生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学院可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3名(不包含支教直升)。

三、推荐免试生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理论基础扎实,第二、三学年中获二等奖学金二次或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成绩绩点在3.0及以上。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身体健康。

、推荐免试组织机构推荐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安排

1、 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导师等组成的推免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

组长:学院院长、学院党总支书记

组员:副院长 院长助理、学院总支副书记 毕业班辅导员

2、宣传动员。912日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将推荐免试工作精神传达至毕业班。

3、组织报名。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教务处发布的相关信息,组织学生报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报考志愿。其中:

学院应届毕业生分“支教直升”和“普通推免”两个志愿填报(具体填报方法见《填表说明》)。 (1)报考“支教直升”的不可同时填报“普通推免”志愿(具体填报方法见 《填表说明》)。 (2) “支教直升”和“普通推免”间不得互相调剂。

4、遴选推荐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在校期间平均成绩绩点(大一到大三的平均绩点)、笔试、面试三项成绩决定。在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中,按照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成绩绩点以1:1.5比例排序获学院遴选考试资格,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直升名额对具有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笔试和面试。最终推免资格排名以综合成绩为准,其中在校期间平均成绩绩点权重占70%,笔试权重占15%,面试权重占15%

5、候选人公示。推荐工作小组将选拔出的“普通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公示两天。(919-920日)

五、后续工作

1、学院将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支教直升”操作办法见《关于招募推免生和在读研究生参加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普通推免”按此规定操作)和如下原始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1)《上海外国语大学“支教直升”硕士报名表》或《上海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资格申报表》;

2)《历年学习成绩表》(教务处盖章)

3)学院院长签署《上海外国语大学推免研究生候选人信息汇总表》(含一份电子版);

4)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5)两封推荐信(任课教师或辅导员出具)

2、学校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推免生候选人资格;

1)“支教直升”推免生:

“支教直升”操作办法见《关于招募推免生和在读研究生参加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2)“普通推免”推免生:

对符合“普通推免”条件的候选人,教务处将名单公示并将名单和报名材料交研招办复审,研招办将候选人名单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审核的候选人,由本人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由报考。 (请学生本人务必注意按照报考学校的要求操作)。

六、有关规定

经学校审核确定的“支教直升”和“普通直升”的名单不得互换。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01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