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校在认真总结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基础上,决定2018年度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本次申报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
2、创新训练项目面向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仅面向团队(3-5人)申报。
3、四年级学生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2、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
3、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4、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
5、2018年起卓越学院在读学生申报大创项目的应将申请表交至卓越学院,立项初审、中期检查和结项答辩和管理由卓越学院具体执行。2018年以前立项的项目,仍由原学院管理。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1、院系动员和学生申报:各院系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项目申报宣讲。学生确定选题后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文件名以“创新/创业训练—所在院系—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并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平台(www.cxcy.shisu.edu.cn)进行申报,将纸质版申报书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
2、院系评审:各院(系)组织院(系)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小组和院(系)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所有申报项目务必组织答辩,确定本院(系)拟推荐项目。
3、院系上报材料:各院系网上填写最终学院推荐意见、评分和排序。2018年4月2日前,各院系提交《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4、校级终审:学校拟定于4月15日组织项目终审,择优推荐国家级和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请各院系和同学们仔细阅读通知和相关附件,积极申报。
教务处联系人:朱国平 孔祥博
联系电话:67701028
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
教务处
2018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