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培养并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树立可亲、可敬、可爱的先进榜样,今年我院将继续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开展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评选标准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手册》中《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1. 校优秀学生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学生中起先进模范作用;
(2)学习认真刻苦,有钻研精神,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活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优秀,其他课程优良;
(3)坚持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自觉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
(5)校优秀学生应是在2014-2015学年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获得者。
2. 校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凡基本符合优秀学生条件的学生干部在开展团学活动,关心集体,为同学服务,从事社会工作中成绩显著者。校优秀学生干部应是2014-2015学年连续二学期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学金获得者。
3.校先进集体条件:
(1)积极开展各种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并作出显著成绩;
(2)团结友爱,关心集体,热爱集体,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努力,学习气氛浓厚,学习成绩不断提高,奖学金获得者的比率较高;
(4)坚持体育锻炼,体质不断增强,大部分成员体育成绩优良,自觉保持个人和环境的清洁卫生,教室、寝室文明卫生检查合格率较高;
(5)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团结互助,积极工作,在开展团学活动和团的思想教育、组织建设等方面有突出的成绩。
二、评选办法和时间
评选工作由各班团组织在各班级开展,参考近几个学期的学习成绩,通过个人小结、班级评定、党团组织鉴定等步骤进行。
1. 校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1)符合评选条件者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事迹登记表》于11月11日前(周三)提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2)个人陈述
(3)班级投票推选(每班1名)
2. 校优秀班干部评选办法:
(1)符合评选条件者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事迹登记表》于11月11日(周三)前提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2)个人陈述
(3)学生工作组评优小组进行评审
3. 校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1)符合评选条件者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先进集体登记表》于11月11日前提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2)班级展示
(3)学生工作组评优小组进行评审
三、评选名额
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由校团委分别按12、13、14级学生总数的5%、1%分配,先进集体名额按各院系班级总数的10%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参见附表。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学生工作组
2015年11月3日
附表: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4—2015学年
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院系名称 | 校级优秀学生 名额(名) |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名额(名) | 校级先进集体名额(个) |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 8 | 2 | 1 |
注:以上名额由校团委根据2015年9月各院系学生数最新统计数据折算得出。
附件:国关学院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