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和第三次学业奖学金评定 德育测评实施办法

发布者:蒋灏发布时间:2018-10-11浏览次数:1465


第一条:德育分概况

德育分总分20分,占研究生综合测评总分的20%。其中思政分满分15分,考勤分满分5分。思政分主要包括四项内容:思想政治与组织纪律(3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4分)、社会工作与素质拓展(4分)和文明修身与劳动卫生(4分)。

德育分计算公式为:德育分=(思政基础分 + 奖励分 - 惩罚分) + 考勤分,其中,思政基础分9分,德育分出现负分时以零分计。

  

第二条:思政分评定细则

(一)思想政治与组织纪律基础分、奖励分、惩罚分标准

总分3分,基础分2分,奖励分上限1分,惩罚分不设上限。

1.基础分

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自觉抵制**功等邪教、迷信活动,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态度端正,理论联系实际。

品德纪律上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义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共道德和良好的家庭伦理道德。

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自觉遵守课堂、会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试不作弊,论文不抄袭。

支持并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主动宣传、学习好人好事。对不良现象能够及时批评指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集体荣誉。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关心、热爱集体,服从集体安排,认真完成集体交付的任务。

2.奖励分

1)在思想政治与组织纪律方面有突出表现,例如关心集体、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受到学校、院(系)、研究生通报表扬,或者收到校外组织或个人针对研究生个人的正式感谢信,经核查属实,并经评定领导小组认定的,每次加0.2分。同一事迹原则上只参加一次评定,不得重复提交。

2)所在班级、党支部荣获校级荣誉称号的,其主要贡献者加0.2分,先进集体成员加0.1分。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其主要贡献者加0.3分,先进集体成员加0.2分。同一集体同类称号重复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同一称号原则上只参加一次评定,不得重复提交。

主要贡献者由班级或党支部自主评定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交院系学生工作小组审核。

3.惩罚分

1)未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各类政治学习、党团组织生活、年级大会、班级活动及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每次减0.1分;有极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获得批准后可酌情不减分。

2)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损集体荣誉的,每次减0.5分。

3)在校期间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的,减3分。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基础分、奖励分、惩罚分标准

总分4分,基础分2分,奖励分上限2分,惩罚分不设上限。

1.基础分

积极报名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态度端正,不计得失,服从安排,认真完成所交给的工作任务。

积极投身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全心服务。

2.奖励分

1)在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上连续工作三个月及以上或累计工作三十个工作日及以上,可酌情加0.10.3分,不同职位不可累加。先由本人填写考核表,再由聘用单位根据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打分。

2)认真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可加0.10.5分,其中参与义务献血,加0.5分。

 (3)参与院级或校级学术类等活动。

院级学术类活动,如时事评论大赛,参与分0.1分,参赛分0.2分,三等奖以上荣誉分 0.3分。

校级学术类活动,如上海模拟联合国、模拟APEC,参赛分0.2分,获得奖项0.3分;“校长读书奖”,参赛分0.2铜奖(第三名)0.3分,银奖(第二名)0.4金奖(第一名)0.5

4)参与校级文体类活动,参与分0.1分,获得第三名以上获0.2分,此项最高分为0.5分。

关于(3)(4),同一活动重复加分的,按最高级别计分。同一称号原则上只参加一次评定,不得重复提交。

   (5)参加学校或者学院指定的活动(包含特定讲座)为0.1分,此项不超过0.5分。

   (6)志愿者服务(如:爱心助学、研究生支教等),表现突出,每次加0.1分,须提供证明。在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或志愿者服务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特别嘉奖证明,校级加0.1分,校级以上加0.2分。同一志愿服务活动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级别加分。同一经历原则上只参加一次评定,不得重复提交。此项最高不超过0.4分。

3.惩罚分

在公开场合如研究生论坛、微博、微信、各级网站、移动终端、教室、图书馆、食堂、实习单位等发表、散布错误或反动言论的,酌情减13分。

  

(三)社会工作与素质拓展基础分、奖励分、惩罚分标准

总分4分,基础分2分,奖励分上限2分,惩罚分不设上限。

1.基础分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乐于奉献,热心为其他同学服务,工作严谨踏实,有责任心。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等组织的各类学术交流、讲座、调研、文体比赛及其他竞赛等活动,尽心尽职,发挥应有的作用。

2.奖励分

1)班委、支部委员、学生会等各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必须在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经本人申请、测评小组审核,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加分。担任职务但工作不称职的不能取得加分。

2)班长、支部书记满分为1.3分(基准分1分);班委、支部委员满分为1分(基准分0.8分)。

3)分团委主席团成员中主席满分为1.5分,副主席及秘书长满分为1.4分;分团委部长满分为1.3分,副部长满分为1.2分,干事满分为0.8分;社团(文艺部、体育部所属社团或球队)成员满分为0.5分。

4)身兼数职者保留两项加分,计算公式为:总加分=(最高职务加分+第二职务加分×30%)×80%,加分上限为1.6分;

5)获得“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干事”、“优秀部长”称号的加0.1分。

   (6)主动策划和带领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者,加0.4分,参与者加0.3分。

3.惩罚分

1)工作不称职或未能完成任务,相互推脱责任,缺乏合作精神,每次减0.3分。

2)在工作或活动中,出现有损集体利益或荣誉的情况,每次减0.5分。


(四)文明修身与劳动卫生基础分、奖励分、惩罚分标准

总分4分,基础分3分,奖励分上限1分,惩罚分不设上限。

1.基础分

诚实守信,团结友爱,相互关心,尊敬师长,服从组织领导。换位思考,顾全大局,严格自律。为人正派,品格高尚,不浮躁,不急功近利,不弄虚作假。勤俭节约,自立自强。

积极上进,确立合适的奋斗目标,科学规划人生。生活学习有规律,注意自我调适,身心健康,追求卓越。坚韧不拔,敢于正视逆境,迎难而上。文明礼貌,诚实待人,互帮互助,同学关系和睦。热爱劳动,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营造温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校宿舍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和研究生会定期进行卫生、安全和环境质量的检查评比。不在宿舍区域内喧哗,不影响他人休息。不使用违章电器,不随便留宿他人。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不斗殴、远离毒品。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量入为出,理性消费,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远离不良借贷。

2.奖励分

学校宿舍管理服务部(即宿管科)和校保卫处定期组织安全、卫生检查评比,每学期评定“文明宿舍”,获“文明宿舍”的宿舍,每位成员每次加0.1分,可累加。

3.惩罚分

1)在宿舍安全、卫生评比中不合格的寝室,每位成员减0.3分。

2)违反学校有关安全规定的,每次减0.5分,如: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或明火;私自接拉电线;未按规定请假、夜不归宿;留宿异性;在宿舍、盥洗室或走廊等公共区域喧哗吵闹,影响他人正常休息;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接触毒品等。

3)就寝时间影响他人休息,室友关系紧张,矛盾突出,视严重程度酌情减0.20.5分。

4)未经申请和批准,擅自在校外居住的,减2分。

5)出租或出借宿舍床位的,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和入住宿舍资格。


第三条:考勤分评定细则

课堂考勤分总分5分,基础分5分,惩罚分不设上限。

1.基础分

按时到校注册参加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已注册修读的课程按规定时间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因病或与专业学习相关事宜确不能参加课程学习时,须事先按照有关规办理请假手续,提前获得批准后,方能请假,结束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2.惩罚分

每旷课1学时,减0.1分,累计减分。

关于课堂考勤,具体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堂考勤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条:其他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补充核定,并适时公布。

(二)本办法适用于2017级及之后年级硕士生。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等情况变化,本办法将作相应修订。以前实施办法如有与本办法相悖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三)国关学院学生工作组对本办法进行解释。

  


国关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8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