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2019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

发布者:蒋灏发布时间:2019-03-26浏览次数:600

上外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019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

  

第一条 评选范围:我校中国籍应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第二条 评选名额

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

院(系)

评选名额(3人)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3人(其中硕士2人,博士1人)

参与西藏专招项目的毕业生直接授予“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校评选比例。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含受违纪警诫通知单处理)。

(三)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四)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能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关系,立志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五)优秀毕业研究生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条件:在学期间硕士研究生获得两次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不含新生学业奖学金),其中贰年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一次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定向在职硕士研究生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3.5,博士研究生须完成基本科研工作量要求,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或上海市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获得学校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3)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上外教育奖励基金各类奖项,如宝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中国路桥奖学金、万邦曹氏家族奖学金等;

4)其它突出表现者(详细说明请见附件:评选条例中关于“其他突出表现者”的具体说明)。

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条件:参与西藏专招项目的毕业生。

(六)因个人原因而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条 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 个人申请  3月26日(星期)至41日(星期

申请人提交按填写说明填写完整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的扫描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irpa@shisu.edu.cn),打包文件和邮件名为:2018上海市优毕申请+学号+姓名。硕士研究生纸质版于4月1日10:00交至松江校区5156办公室,博士研究生交至虹口校区6号楼605室。科研、荣誉、国际交流经历的佐证材料必须带原件备查。

申报材料如下: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科研成果自评表》:参照《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分指标体系》填写;

3)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

4)《荣誉加分表》;

5)荣誉证书复印件;

6)《国际交流经历加分表》:参照《国际交流经历加分规则》填写;

7)国际交流经历有效证明复印件。

备注:以上申请材料的有效期限为:2016年9月14日至2019年3月22日

2. 申请人材料初审   41日(星期)至4月2日(星期

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评审细则初审所有申请人材料中的成绩、科研、荣誉和国际交流经历分值,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初选得分= 成绩绩点*50%+科研分*20%+荣誉加分*20%+国际交流经历分*10%

成绩绩点按已有成绩计算,由评审委员会统一填写;

科研评分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之科研积分标准》认定;

荣誉加分(凭个人获奖证书):研究生阶段获得的年度荣誉校级先进个人荣誉(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校教育奖励基金等各项荣誉)每次加1分;省市级先进个人荣誉每次加2分;国家级先进个人荣誉每次加3分;省市级及以上各类比赛获奖:优秀奖每次加0.5分;二、三等奖每次加1分;一等奖或特等奖每次加2分;

国际交流经历分参照《国际交流经历加分规则》,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 

3. 班级评审得分  42日(星期)至4月4日(星期

各班级成立班级推选工作小组(5人组成,候选人回避)通过一定的渠道发布候选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班级同学对照评分标准开展《班级推选评分》网上测评

   4月4日(周15:00前,各班将和《班级推选情况表》纸质版(班级推选工作小组成员签字)交至松江校区5教楼156室。

总得分=初选得分*50%+班级评审得分*50%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4. 候选人答辩  4月5日(星期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得分,确定进入答辩的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博士生2名,硕士生3。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候选人(差额)进行现场答辩,评选出获奖候选人名单。

5. 结果公示  4月8日(星期三)至4月12日(星期

公示推荐候选人名单,充分征求师生意见,接受异议处理。

6.校级评审和公示  415日(星期)至419日(星期

7.审结果上报市教委审批   4月底、5月初


第五条 其他

   1. 严禁弄虚作假,在评审各环节中一旦发现有作假、虚填、隐瞒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在评审后一旦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通报批评,已毕业的学生则通知其用人单位。

   2.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如不能按时毕业、或在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等情况,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附件:2019优毕评选.zip

  

附件1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x

附件2 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自评表.docx

附件3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分指标体系.xlsx

附件4 国际交流经历加分表.docx

附件5 国际交流经历加分规则.docx

附件6 荣誉加分表.docx

附件7 班级推选评分表.docx

附件8 班级推选情况表.docx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委员会

2019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