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关学院全体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通知》,国关学院制定了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
一、参评对象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2018届中国籍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二、名额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2018届中国籍全日制毕业研究生2名。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品德修养良好,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四)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及国际教育交流活动等;
(五)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80分以上(含80分),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六)各方面表现优秀,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曾获得一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优秀研究生”称号(含校教育奖励基金的各类奖项);
(七)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或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 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含通报批评);
2. 在校期间,在考试、论文写作或就业过程中出现有违诚信行为;
3. 因个人原因延期毕业的。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 个人申请 3月23日(星期五)至3月28日(星期三)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必须先向学院进行网上申请,再于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提交纸质版材料,二者缺一不可。
(1)网上申请:请于3月29日(星期四)12:00前 提交按填写说明填写完整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的扫描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irpa@shisu.edu.cn),打包文件和邮件名为:2018上海市优毕申请+学号+姓名。
(2)现场确认:请完成网上申请的同学于3月28日(星期三)14:00—16:00集中提交纸质版材料松江校区5教楼156室,3月29日(星期四9:00—11:00)在虹口6号楼605,(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可以委托他人代交)。科研、荣誉、国际交流经历的佐证材料必须带原件备查。
申报材料如下: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自评表》: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分指标体系》填写;
(3)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会议论文全文及宣读证明复印件,专著封面、封底及版权页等复印件以及专著提要等有效证明科研加分项目的材料;
(4)《荣誉加分表》;
(5)荣誉证书复印件;
(6)《国际交流经历加分表》:参照《国际交流经历加分规则》填写;
(7)国际交流经历有效证明复印件。
备注:以上申请材料的有效期限为:2015年9月14日至2018年3月22日
2. 申请人材料初审 3月29日(星期四)至4月3日(星期二)
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评审细则初审所有申请人材料中的成绩、科研、荣誉和国际交流经历分值,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初选得分= 成绩绩点*50%+科研分*20%+荣誉加分*20%+国际交流经历分*10%
①成绩绩点按已有成绩计算,由评审委员会统一填写;
②科研评分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分指标体系》认定;
③荣誉加分(凭个人获奖证书):研究生阶段获得的年度荣誉校级先进个人荣誉(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校教育奖励基金等各项荣誉)每次加1分;省市级先进个人荣誉每次加2分;国家级先进个人荣誉每次加3分;省市级及以上各类比赛获奖:优秀奖每次加0.5分;二、三等奖每次加1分;一等奖或特等奖每次加2分;
④国际交流经历分参照《国际交流经历加分规则》,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
3. 班级评审得分 3月29日(星期四)至4月3日(星期二)
各班级成立班级推选工作小组(5人组成,候选人回避),通过一定的渠道发布候选人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班级同学对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4月3日(周二)11:00前,各班将《班级推选评分表》和《班级推选情况表》纸质版(班级推选工作小组成员签字)交至松江校区5教楼156室。
总得分=初选得分*50% + 班级评审得分*50%(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4. 候选人答辩 4月8日(星期日)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得分,确定进入答辩的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博士生2名,硕士生2名。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候选人(差额)进行现场答辩,评选出获奖候选人名单。
5. 结果公示 4月9日(星期一)至4月11日(星期三)
公示推荐候选人名单,充分征求师生意见,接受异议处理。
6.校级评审 4月12日(星期四)至4月18日(星期三)
全校公示 4月19日(星期四)至4月25日(星期三)
7.评审结果上报市教委审批 4月底、5月初
五、其他
1. 严禁弄虚作假,在评审各环节中一旦发现有作假、虚填、隐瞒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在评审后一旦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通报批评,已毕业的学生则通知其用人单位。
2.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如不能按时毕业、或在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等情况,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附件: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